總有“江湖醫生”的傳聞 近日 湘陰法院根據縣衛健局的申請 對某調理中心非法行醫行為 予以確認 裁定準予強制執行行政處罰決定 責令停止執業活動 沒收違法所得2.1萬元 罰款5.5萬元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一起往下看看吧 案情介紹
蔡某,男,62歲,在湘陰縣城經營一家調理中心,為招攬生意,其在縣城馬路沿線張貼大量宣傳單,宣稱“不注射、不手術、治一個、好一個,治療腰椎間盤突出、骨質增生,請找蔡某”。 ![]() 該店外張貼有治療項目,價格表載明收費標準:紅外線輻射10元、藥物滲透20元、真空療法30元。店內簡陋的物架上隨意擺放著銀針、不明藥水等物品,墻壁上還懸掛著“妙手回春”“醫術精湛”的錦旗。 ![]() 作為經營者,蔡某卻無法提供相應醫療資質,在縣衛健局作出處罰決定后,該調理中心便“人去樓空”,亦拒不配合執法機關進一步調查處理,縣衛健局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司法助力 ![]() 湘陰法院受理該案件后,立即啟動調查程序,承辦法官實地走訪現場,仔細核查相關資料,在查明存在違法事實后,認為該調理中心在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從事具有醫療性質的經營活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裁定準予強制執行縣衛健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沒收違法所得2.1萬元,罰款人民幣5.5萬元(罰金是以2020年6月1日以后的違法所得1.1萬元為基數計算5倍)。 ![]() 隨后,承辦法官來到該調理中心經營者蔡某的住處向其宣讀裁定文書,告誡其應配合調查處理,不得再從事非法行醫行為。否則,法院將依法予以強制執行,嚴懲非法行醫行為。迫于法律的威嚴,蔡某表示不會再犯,并會在近期履行相應義務。 ![]() 法官提醒 看病就醫應選擇正規的醫療機構,切莫有圖便宜、怕麻煩等心理!敖t生”、“祖傳秘方”不要輕易相信,這些治病方法不僅不安全,還可能對身體造成更大傷害。 看病就醫可通過查看三證即《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進行辨別,凡是無證開展像扎針、注射、輸液、拔牙、醫療性美容等行為均是非法行醫。如發現非法行醫行為,請及時向衛健、市場監管及公安部門投訴或舉報。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 第三十八條 舉辦醫療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或者備案手續: (一)有符合規定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二)有與其開展的業務相適應的經費、設施、設備和醫療衛生人員; (三)有相應的規章制度;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醫療機構依法取得執業許可證。禁止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具體條件和配置應當符合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制定的醫療衛生機構標準。 第九十九條第一款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和藥品、醫療器械,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按一萬元計算。 來源:湘陰縣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