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3-11 08:45| 發布者: 湘陰旅游| 查看: 564| 評論: 0
![]() 來源|文化縱橫(ID:whzh_21bcr) 作者|畢競悅,神華研究院發展戰略研究所 頭圖|視覺中國 近期,受俄烏戰爭影響,全球能源形勢陡然緊張。截至2022年3月9日收盤,4月、5月交貨的原油期貨價格也創下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新高。另外值得注的是,在過去的3個交易日,倫敦金屬交易所(LME)鎳價暴漲近300%,主力合約首次突破10萬美元大關。資源價格的大幅波動,再次凸顯了當今世界能源政治的無政府狀態。面對這一赤裸裸的現實,中國又該如何應對? 本文指出,隨著新興經濟體的崛起,對資源的需求劇增,能源流向發生逆轉。美國為首的發達國家能源更加獨立,開始利用其在全球事務中的優越地位制定新的規則;與此同時,雖然發展中國家變富了,但在國際上依然缺乏話語權,反而受到牽制。全球化雖意在實現全球“統一資源、統一市場”,但實際上,全球化就是把發展中國家裹挾其中,統一遵循發達國家游戲規則的過程。 作者認為,國際社會的無政府狀態導致能源正義只能局限于一國之內,全球的環境治理因而陷入困境。資源領域的“公平和正義”,總是面對著國與國之間、個體之間的實際“生存權”沖突。雖然人人雖然都口頭支持“環!,但具體到個人生存和發展的利益時,環保的道德說服力立刻變弱。因此,要實現全球正義,必須先關心地方正義,只有發展中國家贏得更多的反制性話語權,當前資源民族主義宰制世界能源貿易規則的局面才能得到扭轉。 本文原載《文化縱橫》雜志,原題為《正義的悖論:無政府世界的能源沖突》,僅代表作者觀點,供諸君參考。 在全球事務中,能源占據絕對重要的地位。隨著新興經濟體的崛起,對能源的需求劇增,這必將對世界的能源和政治版圖產生深遠的影響,同時也對已經或正在形成的全球治理哲學提出了挑戰。 ![]() 正在變化的形勢:能源流向的逆轉 在以前的全球性框架中,資本從富國流向窮國,而資源從窮國流向富國。在過去的十余年間,富國的資本涌向窮國進行投資,而出口導向也成為許多窮國的重要經濟增長點,在這個過程中,涌現出許多新興經濟體,窮國開始變富,世界開始變“平”。由于富國的工業化和城市化程度較高,需要較多能源,因而富國成為主要的能源進口國。 但是,形勢正在發生變化。在資本從富國流向窮國的過程中,世界趨“平”,窮國的人力成本和原材料成本都開始增長,近來出現了制造業向發達國家回流的趨勢。 同時,原先的窮國由于經濟發展,對資源的需求越來越多。比如,中國是煤炭儲量大國,但是由于近些年的發展,2009年中國由煤炭凈出口國變為煤炭凈進口國,2011年以來連續成為全球最大煤炭進口國,2013年的煤炭進口量接近4億噸。而作為發達國家的澳大利亞、美國、加拿大都是中國煤炭進口的主要來源。 根據BP能源2013年的數據,2012年全年,美國石油進口主要來自于加拿大和中東,而墨西哥和中南美洲的石油進口則主要來源于美國;歐洲的石油進口主要來自于蘇聯地區,而非洲的石油進口則主要來自于歐洲和中東;美國、加拿大等國的石油出口出現了增長,而墨西哥、北非等地的石油出口則出現了下降;美國和歐盟的石油凈進口出現下降趨勢,而中國的石油凈進口則出現急劇上升趨勢。在石油消費上,發展中國家增長趨勢明顯,而發達國家的石油消費則出現了負增長的趨勢。 BP預計,到2030年,發展中國家將貢獻90%以上的全球能源需求增長,而發達國家的能源需求幾乎沒有什么增長。美國將超越中東成為世界上主要的石油供應國。中國到2030年將成為世界主導性能源進口國,由于美國“頁巖氣革命”的影響,中國將取代美國成為世界最大的石油進口國。 而美國能源信息署則預測,到2040年,中國的能源消費將是美國的兩倍,印度的能源消費也將達到美國的一半多。發展中國家將主導世界能源需求的增長。 能源流向的逆轉將一定程度平衡原有的貿易失衡,但也將產生新的矛盾。在世界變平的道路上,新興經濟體面臨著兩大瓶頸:一是勞動力成本增長造成的成本優勢喪失;二是對能源需求的巨大增長。 在原有的世界能源版圖中,美國作為能源消費的世界第一大國,憑借其政治和軍事實力,來保障自身的能源安全。近年來,隨著美國頁巖氣的大規模商業化,美國逐漸實現能源獨立,能源的對外依存度下降。 而發達國家正在利用其在全球事務中的優越地位制定新的規則,比如拋開WTO另起爐灶的TPP、TTIP。發展中國家變富了,看似形勢在逆轉,但發展中國家在國際上依然缺乏話語權,軟實力和硬實力都不足,隨著能源對外依存度的增加,必將受到諸多牽制。 能源領域的公平與正義 有一些問題在一國之內看來是正義的,在全球范圍看卻未必正義。能源領域這樣的問題也很突出。 比如,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轉移落后和高耗能產業,這種做法改善了發達國家的環境,但是卻使發展中國家承受著環境和能源的壓力,據統計,在中國的終端能源消費中,有將近三分之一用于出口給發達國家的產品,也就是說中國較高的碳排放量中有三分之一是發達國家通過產業轉移來的。但另一方面,不可否認的是,加工出口貿易是發展中國家經濟迅速發展的重要途徑。這些問題使得全球范圍內能源領域的公平與正義問題變得尤為復雜。 不過有些問題已有了初步的共識。在當今世界,現代化已成為不可逆轉之趨勢。能源領域要實現全球正義,其目標應包括現代能源的可獲得、可負擔和可持續。 能源的可獲得是指能源的可得性,即保障能源安全,針對能源短缺與能源貧困問題。根據國際能源署(IEA)的調研,2009年,全球有26.8億人沒有現代能源,有14.4億人沒有電力。發展中國家的人均能耗遠遠低于發達國家。能源貧困是貧困的重要內容,并且將導致持續貧困。 能源不僅應可獲得,還應以中低收入者可負擔的成本獲得。其中最為重要的是電力。電力是現代社會必不可少的能源,一系列現代化的生產和生活方式都離不開電力。正因如此,電力行業被歸入了公用事業的范疇,政府有義務以較低的價格滿足民眾對于能源的基本需求。 同時,能源還應是可持續的。目前,全球共同面臨著氣候變暖、環境污染和生態惡化等問題,而這些問題又與能源的使用之間有著密切關系。全球應共同致力于建立一個可持續的能源系統,這不僅是代際公平的要求,也是代內正義的要求,因為能源的可持續與能源的可獲得和可負擔之間具有相關性。 ![]() “能源界達沃斯”——第40屆“劍橋能源周”會議3月7日至11日在美國得克薩斯州休斯敦市召開,圖片來自新華社 對于能源的可獲得、可負擔和可持續的目標, 國際社會有了基本共識, 但對于這三者間的張力和優先性, 依然存在諸多爭議。在原有問題尚未解決的情況下, 能源流向的逆轉又引發一系列問題。 首先是國家的分化。目前, 并不是所有的發展中國家都得到了同等程度的發展, 這就出現了先發展國家與后發展國家之間的分化。有的發展中國家經濟迅速崛起, 成為新興經濟體, 對能源的需求劇增;有的國家依舊貧窮, 面臨著嚴重的能源貧困問題。同時, 新興經濟體與先發達國家之間也存在著利益沖突。在這種情況下, 舊有的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兩分模式將難以解釋世界的發展趨勢。 其次是能源短缺加劇。與新興經濟體經濟增長伴隨而來的是對能源需求的急劇增長, 世界面臨著能源的相對短缺問題。目前中國已超過美國成為世界最大的能源消費國, 但中國的人均能源消耗遠遠低于美國與其他發達國家的水平, 如果中國人均能源消費量達到發達國家的水平, 對世界能源來講將意味著什么?如果在未來, 后發展國家也發展起來, 世界能源供應缺口會進一步增大, 世界圍繞能源所展開的政治博弈亦會加劇。 最后是環境與氣候問題的復雜性。環境和氣候的影響不可能被國界限制住, 因而環境與氣候問題必定是一個全球問題。目前在環境與氣候領域, 國與國之間, 尤其是不同發展階段的國家之間, 利益沖突嚴重。新興經濟體反對發達國家讓其承擔過多的環境義務, 為自身爭取發展權;歐佩克國家希望維持世界對石油的高需求;落后國家希望維護自身的資源所有權, 尤其是一些小島嶼國家環境危機意識很強, 但是貧困本身也制約了他們保護環境的能力…… 隨著發展和資源、環境約束問題的日益突出, 上述問題將持續存在, 并且沖突更加激烈。 國家主權與全球民主 在西方啟蒙思想的脈絡中, 正義這一理念依賴于一個主權國家的存在以及它所發揮的積極作用。在既有的全球能源格局中, “主權國家”也扮演了重要角色, 能源安全主要依靠國家所提供的政治保障和軍事保障。在重大的能源貿易背后, 總可見到“國家”的身影。 雖然在能源領域有許多大型跨國公司, 但這些公司的政治背景深厚, 比如當年著名的“石油七姐妹”, 即是西方國家控制石油資源的重要工具。目前, 世界上共有近100家國家石油公司, 這些石油公司顯然代表了國家意志。石油、天然氣等能源嚴重依賴于管線, 而國際管線的安全則依賴于國家的軍事實力。 然而, 以國家為主體的全球能源格局存在著嚴重的問題。 首先是國家力量的不均衡導致資源分配的不公平。雖然發展中國家在崛起, 對能源的需求在增長, 但是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能源格局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都很微弱, 在國際規則的制定中處于弱勢地位。 其次, 即使在國際規則中能夠實現國家平等, 但依然難以保證人際公平。國家間的平等掩蓋了國內的不平等, 雖然國內問題有時會成為政治家的說辭, 但國際談判的結果并不一定有利于國內的弱勢者。 目前, 全球治理領域處于一種無政府狀態, 尚不可能通過全球范圍的社會契約建立一個世界政府。因此, 基于國家主權理論, 托馬斯·內格爾認為, 在沒有世界政府的情況下, 就不可能有全球正義。正義只在某一個政治或文化共同體內有效。超出這一界限, 正義理論就問題百出。 對于國家主權之于正義的重要性的強調導致一種以國家為中心的現實主義, 斯蒂芬·克拉斯納 (Stephen D.Krasner) 認為, “全球化并沒有改變國家權力的屬性”, 在國家主權的基本屬性方面, 即對內主權、威斯特伐利亞主權以及國際法的主權, 絲毫沒有任何變化。同時, 國際政治中的權力分配、國家利益等基本規則也沒有任何變化, 現實中的國際機制與全球治理仍然都是以國家利益為基礎, 在協調各國利益基礎之上而達成國家間協議。 按照這個路徑, 全球正義就是一種虛妄。在沒有世界政府的情況下, 國與國之間的關系主要是利益關系和權力關系, 而不是遵循正義的原則。尤其是在能源和環境領域, 資源是有限的, 而環境問題則具有極大的外部性, 以國家為主體的國際關系往往陷入談判僵局。 誠然, 國家依然是目前國際關系中最為重要的主體, 沒有國家主權, 公民權利就無從談起。但是國家并非國際關系的唯一主體, 除了國家還有各種組織和個人。正如契約國家應建立在個人權利的基礎之上、而非任何共同體的基礎之上一樣, 全球正義也應該建立在個人權利的基礎上, 而非國家權利的基礎上。這并不意味著要在現階段取消國家, 也不意味著全球契約國家觸手可及, 只是要求在全球談判和規則的制定中更多地關注個體權利, 不僅要考慮國別差異, 也要考慮人際差異。 現階段, 全球談判和協商的主體依然以國家為主, 這隱含著大量的問題。國家作為一個共同體, 其意見并不能代表每一個共同體成員, 這會忽視共同體成員的差異, 從而主要體現為政治精英的觀點。如果政府本身是非正義的, 其代表性就會更弱。比如, 在一些貧窮國家, 石油工業是它們GDP的主要來源, 但通過石油換來的財富卻大部分落入了少數有錢人的口袋。由這樣的政府參與國際談判和協商很難反映該國底層人民的訴求, 亟須建立一種全球民主的新框架。 以前, 全球民主的主要障礙除了國家體制的制約之外, 還有技術困難, 很難想象全球人民濟濟一堂、共商大事。然而, 一些新興全球論壇的出現改變了這一格局, 尤其是互聯網的出現。雖然還不可能指望一種全球性的民主體制, 但通過全球論壇等多元化渠道可以促進全球協商民主的實現, 超越現在以民族國家為主體進行國際協商的模式。 即使沒有一個全球性國家, 積極的公眾行動、新聞評論和網絡討論也都是實現全球性民主的方式。在全球層面上, 除了國家之間的交往外, 企業之間、公民之間的交往也越來越頻繁, 這都有助于打破國家對于國際關系的壟斷。 但同時不可忽視的事實是, 最貧困和弱勢者在這樣的開放空間中其協商能力依然很弱, 比如他們沒有或不會使用網絡,他們不能走出國門、甚至家門。民主的愿景與民主能力和民主現實之間總是存在差距,但這并不意味著應該忽視最貧困和弱勢者的利益訴求。在全球民主的理念下思考能源和環境問題,需要關注最貧困和弱勢者的處境。鑒于世界上仍然有20多億人處于能源貧困狀態的現實,讓他們使用上現代能源、點上電燈, 遠比使用環保但成本高昂的新能源更重要。 環保悖論與理性原則 然而, 對全球民主的強調亦會帶來嚴重的問題。既然要重視個體發展、珍視個體權利,就應當讓每個人去正當地追求自己的欲望。這樣一來,如果處于能源貧困狀態的20多億人脫離貧困,其人均能耗達到目前發達國家的水平,對于全球環境而言意味著什么?發達國家在現代化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也是全世界今天以及明天將要面對的問題,而且更加嚴重和復雜。 我們無法要求世界人民都做苦行僧,更無法要求發展中國家不發展。目前世界對環境問題的主要解決方案就是讓已經享有更多權利的發達國家承擔更多的義務,但這一道德義務很難奏效,氣候談判屢屢陷入僵局。 在環保領域, 有一些看法似乎有道理, 但是細究起來卻存在著邏輯矛盾:
人們上述看法的矛盾之處其根源何在?也可以換一種問法:何種環境規制政策是正當的?其實,上述問題都涉及了生存權的問題,生存權在上述困境中居于突出地位。人們雖然口頭上支持環保, 環保具有道德優越性, 但是具體到個人生存和發展的利益時, 環保的道德說服力就變弱了, 環保主義者甚至無法贏得美國大選。 具體到生存權問題, 不同人之間、不同群體之間的生存權存在沖突, 需要權衡。有些做法在國內看來是正當的, 而在國際層面上卻有失正當。環保主義不應該占據道德高點, 而忽視現實的邏輯, 應該從理性的計算出發, 權衡各種利益。 環保領域的外部性問題尤為突出, 人們偏好美好的環境, 卻往往不愿為此付費, 因此純粹的市場路徑并不能解決問題。筆者并不贊成功利主義的原則, 因為功利主義沒有考慮資源分配問題, 尤其是在復雜的全球領域內, 僅僅強調效率是不夠的, 會導致嚴重的分配不公和國家間的分化, 最后走向“強權即真理”的邏輯。 環保領域的理性計算首先應保證世界上最貧困和弱勢者的生存權利, 也就是約翰·羅爾斯所謂的“差別原則”。該原則不僅服務于構建社會平等, 還服務于構建一種公平有效的社會合作體系, 以利于緩和自由和平等之間的價值沖突, 在國際層面, 則有利于緩和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不同人群之間的沖突, 實現各方共贏。 在“差別原則”的基礎上, 建立環保政策的成本-收益分析框架, 也就是效率原則!安顒e原則”解決的是“應為”的問題, 關注于人際間的資源分配;而成本-收益分析解決的是“如何為”的問題, 關注于權利與權利之間的資源分配。成本-收益分析有助于避免環保主義的不切實際, 在保障最貧困和弱勢者的生存權利的前提下制定環保政策, 平衡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 考慮環保措施的經濟與技術可行性, 防止把有限的資源浪費在不會產生很大收益的環保措施上。 這里的理性原則實際上是差別原則+效率原則。 然而遵從理性原則, 有時會面臨理性與民主價值的沖突。民眾在進行選擇時并不都會進行成本-收益分析, 也就是說作為個體的民眾并不一定是理性的。更何況, 我們試圖維護的最貧困和弱勢者可能會由于主客觀原因缺乏足夠的知識和信息做出判斷。解決的辦法在于, 增加公眾在決策中的作用, 使政策制定者能夠對他們的呼吁做出反應, 也就是前文所述的“協商民主”的途徑。 “差別原則”是為了矯正現實中的不平等以及對弱者的忽視, 服務于他們的意志, 不等于遵從他們的認識, 在能源與環境的專業問題上依然需要專家的意見, 因為建立在“差別原則”基礎上的理性政策將更符合更多人的更大利益。成本-收益分析從根本上而言是要限制政府部門的自由裁量權, 制約利益集團操縱政策。當社會形成理性的氛圍之時, 公眾的知識也得到了增進, 從而更有助于最貧困和弱勢者的利益, 這本身就是一種民主。 協調理性原則與民主原則的重要機制是市場, 通過市場反映的供求關系調整資源分配。然而, 由于環境領域外部性的存在, 完全依從市場并不能保證正義的實現, 需要規制手段與市場機制的綜合作用, 規制手段首要的則是對于既有的不公平實行糾偏, 包括對于歷史上的不公平進行糾偏。在環保方面, 往往受到最大傷害的也是最貧困和弱勢者, 他們由此喪失了獲取其他權利的能力。差別原則+效率原則正是從著眼于改善最貧困和弱勢者的境況出發。 全球貿易與文明沖突 能源與環境問題讓世界更加緊密地聯系到了一起。由于新興經濟體對能源需求的劇增, 出現了新興經濟體向海外開拓資源的現象, 出現“能源流向的逆轉”。麥克法蘭在《玻璃的世界》一書中把古代中國描述為“設界有余, 滲漏不足”。古代中國人基本上忽視了海外原料供應的巨大潛力, 因為他們沒有此種需要。 這種情形已經不適合于描述今天的中國了。2013年, 中國取代美國成為全球貨物貿易第一大國, 其中能源貿易占據了重要的部分。目前以及在可以預見的未來, 原來的發展中國家不再是單純的資本流入國, 也將逐漸成為資本流出國。 隨著全球貿易的頻繁發生, 文明之間的碰撞也將更加頻繁。發展中國家的海外投資所面臨的問題不僅是技術和管理經驗的不足, 還涉及文化融入問題。在西方向世界擴展之初, 實行的是帝國體系, 通過建立海外殖民地, 獲取資源、強推貿易。二戰之后, 西方國家從注重硬實力, 轉向用軟實力敲開他國大門。西方國家推行以“民主”、“自由”等價值為核心的“普適文明”, 同時實現了自身的民族利益。在全球化的背景下, 全球貿易領域的規則制定依然是在西方國家主導下進行, 以西方國家為主導的規則內化為發展中國家的國內法。 的確, 西方文明更加適合全球市場的發展。但是西方國家在推行普適文明時也遭遇了瓶頸。以英美在伊朗的策略為例。1951年, 伊朗民選首相摩薩臺上任, 他支持民主價值, 實行社會改革, 同時也為了維護國家利益推行石油國有化。這觸犯了英美國家的利益, 英美國家通過情報部門發動政變, 推翻了摩薩臺政權, 扶植巴列維王朝復辟, 實行專制統治, 但是英美得到了石油利益。隨著歷史檔案的曝光, 今天美國各方都在譴責美國當時的做法, 但是卻回避不了國內民主與全球民主之間的沖突, 西方國家在國際問題上依然沒有脫離“帝國體系”的框架。 全球化是現代資本擴張的必然結果。全球化雖然意在實現全球的“統一資源、統一市場”, 但必然面臨資源民族主義的現實與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貿易中缺乏話語權的窘境。 實際上, 全球化就是把發展中國家裹挾其中, 統一遵循發達國家游戲規則的過程。而要實現全球正義必須關心地方正義, 正因如此, 確立“共同體文化”就尤顯重要。進行海外能源開發和能源貿易的公司尤其應重視社區融入問題。隨著跨國公司的興起, 目前已經出現了一些全球企業和企業公民, 他們雖然具有一定的國家背景, 但是日益淡化國家色彩, 對企業社會責任也很重視。 而發展中國家的能源公司以國家公司為主體, 有的還是國有企業, 這種強烈的國家色彩往往引起投資對象國的警惕。加之目前的國際貿易規則是以發達國家的標準制定的, 其背后的理念也來自西方發達國家, 發展中國家的公司很難在“走出去”的過程中依賴輸出文明獲得更大的話語權。確立“共同體文化”有利于為發展中國家贏得更多的反制性話語權。 在全球事務中, 能源占據絕對重要的地位。隨著新興經濟體的崛起, 對能源的需求劇增, 這必將對世界的能源和政治版圖產生深遠的影響, 同時也對已經或正在形成的全球治理哲學提出了挑戰。 全球應共同致力于建立一個可持續的能源系統, 這不僅是代際公平的要求, 也是代內正義的要求, 因為能源的可持續與能源的可獲得和可負擔之間具有相關性。 環境和氣候的影響不可能被國界限制住, 因而環境與氣候問題必定是一個全球問題。目前在環境與氣候領域, 國與國之間, 尤其是不同發展階段的國家之間, 利益沖突嚴重。 現階段, 全球談判和協商的主體依然以國家為主, 這隱含著大量的問題。國家作為一個共同體, 其意見并不能代表每一個共同體成員, 這會忽視共同體成員的差異, 從而主要體現為政治精英的觀點。 人們雖然口頭上支持環保, 環保具有道德優越性, 但是具體到個人生存和發展的利益時, 環保的道德說服力就變弱了, 環保主義者甚至無法贏得美國大選。具體到生存權問題, 不同人之間、不同群體之間的生存權存在沖突, 需要權衡。 全球化雖然意在實現全球的“統一資源、統一市場”, 但必然面臨資源民族主義的現實與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貿易中缺乏話語權的窘境。而要實現全球正義必須關心地方正義, 正因如此, 確立“共同體文化”就尤顯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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